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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全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的有机统一。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区治理共同体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本单元和应有之义,是社区居民互助互惠,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形成具有归属感与认同感、良好公共精神和凝聚力的有机整体。社区治理共同体蕴含着居民守望相助、认同热爱社区家园、参与各项公共事务。建设社区治理共同体是打造美丽、平安、和谐、团结基层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选择。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党的领导至关重要。只有坚持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才能保证正确政治方向,才能做到各方资源有效整合,才能切实增强社区治理实效。鉴于此,需要深入实践“三来工作法”,即“走出来、动起来、乐起来”,真正将社区建设成为广大居民的幸福家园。 走出来:营造优美社区物理空间 建设社区治理共同体,就得注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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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养老服务是关系千家万户的重要民生问题。社区是人们的生活空间,也是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加强社区治理创新,能够提升社区的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医养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要科学把握社区在养老服务供给中的重要作用,以治理创新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更好保障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根据统计,截至2024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3亿人,占总人口的22%。大部分老年人倾向于在熟悉、就近、方便的环境中安享幸福晚年。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具有生活共同体的鲜明特性,是广大老年人安居乐业的家园,也汇聚了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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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阅读全文 来源:光明日报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乡村要振兴,文化必先行。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内在动力。加快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应把乡土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乡村文化发展优势,加强对优秀乡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推动乡土文化在新时代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持续以乡村文化振兴拓展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广度、深度与效能,从而不断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回应人民群众对于高质量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盼。 乡土文化认同是乡村文化振兴的“根”与“魂”。乡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是增强社会凝聚力的力量源泉。乡土文化以血缘地缘为纽带,通过宗族伦理、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等方式,将家国情怀与道德准则内化为个体的自觉追求,从而构筑起个人与集体、历史与未来的精神联结。乡村文化振兴离不开人民群众对乡土文化的价值认同与坚定信念,唯有让村民从心底认同本土的民俗、技艺与文脉,才能凝聚起乡村文化振兴的内生动力,让乡村文化在传承中焕发新生。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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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阅读全文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修正 2025年10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居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 居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 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 居民委员会工作的保障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城市居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基层民主,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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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阅读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 (2025年10月28日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将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将第四条修改为:“村民委员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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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原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编者按: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中国社会科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在乌鲁木齐共同主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成功实践”学术研讨会。来自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等单位的数十位专家学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以及新时代新疆各项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开展深入研讨。本版今日摘编刊发部分与会嘉宾发言,以飨读者。 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新疆长治久安,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里程碑意义。 第一,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是把握历史规律、洞察时代大势的长筹远略,为新疆各族人民共筑民族复兴伟大梦想、共享强国建设伟大荣光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这一方略深刻把握中华民族多元一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