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第四期 中共二大:中国革命须分“两步走”
从一大到二十大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史 1921-2022)
中共二大:中国革命须分“两步走”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原公共租界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今成都北路7弄30号)李达寓所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有中央局成员,来自上海、北京、山东、湖北、湖南、广州、郑州等七个区委员会的代表,有劳动组合书记部和社会主义青年团的代表,以及出席远东民族大会的代表,共12人。
党的二大的中心议题是制定党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最高纲领和民主革命的最低纲领。
党的二大共召开了三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由陈独秀代表中央执行委员会作出报告,张国焘报告远东民族代表大会的情况,传达了共产国际东方局的指示以及列宁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的理论。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书记施存统报告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经过及大会通过的决议,最后由与会代表汇报各地工作情况。
第二次全体会议则主要讨论一年来党的工作,批准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追认中央6月15日发表的《主张》,以及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和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第三次全体会议是讨论通过11个文件,最后选出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
会议正式通过并发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是中国共产党以全国代表大会名义公开发表的第一个宣言。共分为“国际帝国主义宰割下之中国”、“分析中国政治经济现状和受压迫的劳苦群众”、“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及其目前的奋斗”三个部分,提出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
通过的《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中,分析了国际大势、中国现状和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等情况,大会上相应讨论通过了《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议决案》,提出了建立民主联合战线“三步走”计划。
大会通过了第一个正式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共6章29条),并作出了《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总结党创立以来的经验和针对党员中存在若干模糊思想而制定的。决议案清楚的地表明党的先进性和群众性,提出党的七条组织原则。二者是党成立后首次对党的建设和党员言行所作出的规范,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加强党建工作的一次成功尝试。
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指出:“中国共产党既然是代表中国无产阶级的政党,所以第二次全国大会议决正式加入第三国际,完全承认第三国际所决议的加入条件二十一条,中国共产党为国际共产党之中国支部。”因此,在党的二大宣言的结束语中,中国共产党正式宣布“中国共产党是国际共产党的一个支部。”
二大通过了《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议决案》《关于少年运动问题的决议案》和《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第一次比较完整地对工人运动、青年运动和妇女运动作出规定,从而推动了这些运动的发展。
文章内容摘选、整理自《从一大到十九大: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史》
主编:张士义 王祖强 沈传宝
顾问:龙新民 冯俊
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发行方:人民东方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版次:2018年1月第一版
书号:ISBN 978-7-5060-99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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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照片来自百度搜索“二大会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