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网站“政务公开-政府公报”板块 为规范本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改善小区充电环境,上海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自2015年起,本市先后出台《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本市进一步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等文件,积极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桩69.7万根,其中小区自建桩约55.2万根,全市充电桩数量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接受度、认可度不断提升,累计推广规模突破百万,达到101.3万辆,位居全球城市第一。 随着居民小区内新能源汽车和充电需求快速增长,“新建小区预留不到位”“小区电力容量不...
-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网站“政务公开-政府公报”板块 2023年1月9日,市政府第1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办法》已经正式公布,将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一、为什么要修订现行《办法》? 现行《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自2015年4月施行以来,在规范电梯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本市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一是电梯“老龄化”加剧,老旧电梯安全隐患突出。全市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在用电梯超过7.4万台,占比25.24%。二是加装电梯安全问题亟待关注。近年来政府大力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装电梯数量快速增加,相关施工安全、使用管理等诸多方面亟待规范。三是电梯智慧化监管的成果固化。电梯安全管理部门在实践中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动电梯安全运行监管,相关做法需要在制度层面予以固化和保障。为此,有必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实践需要,对现行《办法》作出修改。 ...
-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网站“政务公开-政府公报”板块 “无废城市”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一种先进的城市环境管理理念。 一、主要目标 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城市发展与固废管理,加快推进固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5年,纳入国家“十四五”时期建设名单的8个区和临港新片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其他各区完成相应指标任务,重点园区、行业企业开展“无废”示范,全市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城镇污水厂污泥零填埋。 到2030年,全市固废充分资源化利用,实现固废近零填埋,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稳居全国前列。 二、八大重点任务 (一)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推动绿色消费。到2025年,全市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快递包装回收设施覆盖率均达到100%。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巩固优化“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
-
小区停车难是许多上海市民每天都要面临的困境,为了抢占车位而使出的招数更是层出不穷。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秩序,保障停车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由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牵头制定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关于小区停车,其中有哪些新规定?需要注意什么? Q&A Q-杨老师,小区所有的停车位都能出租吗? A-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位(包括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等)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停车位,应当出租给业主、使用人停放车辆,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停车位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需要后仍有空余 的,车位产权人可以临时按月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出租车位产权人应当将车位承租人的车牌号、姓名和联系方式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Q-一户业主可以有多少个车位? A-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单位所有的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少于或者等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套数的...
-
案例故事 上海***花园小区业主黄某、张某等因知情权纠纷,将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准许其查阅、复印、摄影、拷贝《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17大类共约可能近100项具体资料。 同时要求业委会、物业公司对其需要复印的相关资料应加盖公章。复印、摄影、拷贝相关费用则由原告自行承担。 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要求***花园业委会、物业公司提供相关情况及相应资料、凭证,于法有据,应予支持。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业主方的诉讼请求,判令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准许原告查阅、复印、摄影、拷贝《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资料,并在所需复印的资料上加盖公章。 业委会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法院判决生效。 一份或许是史上最全、最长、最细的判令公开的信息资料清单就此产生。 ...
-
案例故事 2018年3月,上海一小区张贴了一则有关同意续聘原物业公司的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公告,并根据最终结果作出了续聘原物业公司的决定。可是公告一出,却引发了一场业主与业主大会间持续一年多的纠纷。 争议焦点在于,在该小区拥有15套房的一位业主,他手持的15张表决票是应该计1票还是15票? 事件细节 在业主大会上“有关同意续聘原物业公司”的会议投票结果显示,同意续聘原物业406票,不同意续聘的414票。在梳理表决票过程中,业委会发现另有129张同意票签的是同一个人名字:张某。针对这129张存疑表决票,经核实,均为房产商代表所签。 但这129张票中有114票属于表决票签名与产证不一致的情况,应予以作废。剩下15张表决票签名与产证信息一致,最终业委会认可了这15张表决票的效力。 因此,同意续聘的票数变为421票,同意续聘票多于不同意续聘票。业主大会遂作出上述同意续聘物业公司的公告。 面对反转,不同意续聘的业主对起关键作用的这15张表决票的效力问题产生了质疑。随后业主代表小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业主大会有关续聘原物业公司的...